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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委:研究建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、现货和辅助服务等电力市场的准入、交易和标准
2021-04-22

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4月21日发布《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5月21日。


意见中提到,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。研究建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、现货和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、交易机构和技术标准,加快推动储能进入并允许参与各类电力市场。因地制宜建立完善“按效果付费”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,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,鼓励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。鼓励探索建设共享储能。


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、微电网、大数据中心、5G基站、充电设施、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,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。


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。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,逐步推动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。完善峰谷电价政策,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。


详情如下:


关于对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战略,加快构建清洁低碳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,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,我们组织起草了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
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21日。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10-68505660,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 leixiang@nea.gov.cn。


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


附件:1.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


2.编制说明
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国家能源局

2021年4月21日